欢迎来到青岛城阳信息港!

联系客服 常见问题 网站地图

发布信息

111222

信息编号:34330   更新时间:2024年09月04日 14:49   已被阅读136次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一)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联系我时请说明是在城阳信息港www.chengyang.cn上看到的!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姜大安
  • 电话:18562796687
城阳信息港提示:此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不要相信网上付款和预付款!谨防受骗!

咨询内容(以下内容只代表咨询者观点,不代表城阳信息港的立场)

暂无评论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