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青岛城阳信息港!

联系客服 常见问题 网站地图

发布信息

青岛市城阳区专业办理眼科诊所需要哪些资料

信息编号:33127   更新时间:2024年06月25日 08:32   已被阅读277次

一、诊疗科目
诊疗科目应当与注册于该诊所执业医师的执业范围相一致。
二、人员
(一)诊所从业人员需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相关工作。
(二)每一诊疗科目下至少有1名医师经注册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满五年。
(三)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
(四)设医技科室的,每个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三、房屋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40 平方米。
(二)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处置室。
(三)每室独立且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充分满足诊疗科目医疗需求。其中
治疗室、处置室的使用面积均不少于10 平方米;如设观察室,其使用面积不
少于15平方米。
四、设备
(一)基本设备。诊桌、诊椅、诊察床/诊察凳、方盘、纱布罐、听诊器、血
压计、体温表、压舌板、药品柜、紫外线消毒灯、污物桶、高压灭菌设备、处
置台等。
(二)急救设备。氧气瓶(袋)、开口器、牙垫、口腔通气道、人工呼吸器等。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其中,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
理、消毒供应等与其他医疗机构签订相关服务协议、由其他机构提供服务的,
可不配备相关设备。
五、具有国家统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制定诊所人员岗位职
责。
六、具备门诊电子病历系统,与所在地诊所信息化监管平台对接。

联系我时请说明是在城阳信息港www.chengyang.cn上看到的!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琳
  • 电话:15726216251
城阳信息港提示:此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不要相信网上付款和预付款!谨防受骗!

咨询内容(以下内容只代表咨询者观点,不代表城阳信息港的立场)

暂无评论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