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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经营范围的内容可以开票吗

信息编号:30460   更新时间:2024年03月23日 16:47   已被阅读429次

经常有客户会问,我们公司有实际发生的业务,需要给客户开票,但是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里没有这项内容,可以开票吗?
首先:
我们要知道,只要是实际发生的业务,都是必须要开票的,否则税务局会认定为瞒报收入。另外,从客户的角度上考虑,客户肯定也不愿意付了钱却拿不到发票。所以,就算藏业执照上没有这个经营范围,我们也是可以开票的。
其次:
我们根据开票的次数来判定是否需要增加经营范围。
如果是临时性的业务,偶尔开一次票,是可以直接开票的。但是,开票的税种不一致,可能会涉及到申报增值税时,系统比对不通过的情况。
举个栗子:
情况一:某一般纳税人公司经营范围是销售电脑配件,税种是13%货物类偶然给客户销售了一批办公桌椅,办公桌椅也是属于13%税率的货物类。税种一致,报税时可直接申报。
情况二:某一般纳税人公司经营范围里是销售化学原料,税种是13%的货物类,临时给客户提供了一次技术服务,开票内容为6%的技术服务费。次月申报增值税时因为税种不一致,系统会提示比对不通过。不用担心,这种情况可以先强制申报,然后联系专管员说明情况,让专管员解除异常即可。
敲黑板:
如果是长期性的业务,那么就需要增加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然后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增加税种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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