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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出口水产品养殖备案申请条件

信息编号:19074   更新时间:2023年02月01日 08:52   已被阅读1257次

办理出口水产品养殖备案需要资料条件
1.出口加工用水产养殖场备案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养殖场法人代表/承包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3.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养殖许可复印件;
4.养殖场质量控制体系文件;
5.养殖场平面示意图及彩色照片(包括场区全貌、养殖池、药房、饲料房、进排水设施等);
6.养殖塘(池)分布示意图及编号;
7.养殖水质检测报告,需符合《渔业水质标准》要求;
8.所用饲料的品名、成份、生产许可证号及检验检疫机构备案证书复印件;
9.所使用药物(含消毒剂)品名、成分、批准号、生产企业、停药期清单;
10.养殖技术员、质量监督员的资质材料;
11.养殖场与拟供货加工厂的供货协议原件,加工厂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复印件;
12.由拟供货加工厂代为办理的,需提交养殖场委托加工厂办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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