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青岛城阳信息港!

联系客服 常见问题 网站地图

发布信息

办理出口水产品养殖备案需要资料条件

信息编号:18089   更新时间:2022年12月28日 06:22   已被阅读2266次

1、出口加工用水产养殖场备案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养殖场法人代表/承包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3、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养殖许可复印件;
4、养殖场质量控制体系文件;
5、养殖场平面示意图及彩色照片(包括场区全貌、养殖池、药房、饲料房、进排水设施等);
6、养殖塘(池)分布示意图及编号;
7、养殖水质检测报告,需符合《渔业水质标准》要求;
8、所用饲料的品名、成份、生产许可证号及检验检疫机构备案证书复印件;
9、所使用药物(含消毒剂)品名、成分、批准号、生产企业、停药期清单;
10、养殖技术员、质量监督员的资质材料;
11、养殖场与拟供货加工厂的供货协议原件,加工厂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复印件;
12、由拟供货加工厂代为办理的,需提交养殖场委托加工厂办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联系我时请说明是在城阳信息港www.chengyang.cn上看到的!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刘雪妮
  • 电话:13156276838
城阳信息港提示:此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不要相信网上付款和预付款!谨防受骗!

咨询内容(以下内容只代表咨询者观点,不代表城阳信息港的立场)

暂无评论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