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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修备案需要资料

信息编号:33929   更新时间:2024年08月03日 08:32   已被阅读275次

申请一、二级汽车维修经营备案应提交的资料及要求:
1.《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格式文本)。
2.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经营场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
(1)使用自有场地的:房产证复印件或村委会、社区出具的证明及村委会、社区集体产权证复印件;
(2)使用租用房屋的:房屋租赁书面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租赁有效期限不少于一年,租赁合同应详细注明地址、面积(备注接待室面积、生产厂房面积停车场面积)、租赁期限等内容。被租赁房屋房产证复印件或村委会、社区出具的证明及村委会、社区集体产权证复印件;
经营场所不低于以下要求:
一类:生产厂房800㎡(含30㎡总成车间)、停车场地200㎡、接待室80㎡。
二类:生产厂房200㎡(含20㎡总成车间)、停车场地150㎡、接待室20㎡。
5.技术人员汇总表,以及各相关人员的学历、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明等材料。
技术人员不低于以下要求:
技术负责人员1人,具有机动车维修或相关专业的大专(含)以上学历,或具有机动车维修或相关专业的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具有在机动车维修企业 5 年以上的工作实践;
业务接待人员1人,具有机动车维修专业中职(含)以上的文化水平, 两年以上机动车维修工作经验,有机动车驾驶证。
质量检验人员1人,具有高中(含)以上学历,获得机修人员或电器维修人员职业资格并连续在该岗位工作 2 年以上, 具有与本企业承修车型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机修人员1人、电器维修人员1人、钣金(车身修复)人员1人、涂漆(车身涂装)人员1人,具有初中(含)以上文化程度, 连续从事本岗位工作 3 年以上,或本专业中职毕业连续从事本岗位工作 2 年以上,或本专业高职(含)以上毕业连续从事本岗位工作 1 年以上。
6.维修设备设施汇总表;
7.相关维修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加盖单位印章)
8.环境保护措施等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印章)
9、连锁经营协议书副本、连锁经营的作业标准和管理手册、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符合机动车维修经营相应条件承诺书(连锁维修经营者)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的备案经营项目应当在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备案经营项目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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