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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修备案需要提供资料

信息编号:23614   更新时间:2023年07月22日 15:22   已被阅读722次

汽车维修备案需要提供资料:
1.《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格式文本)。
2.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
理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经营场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
(1)使用自有场地的:房产证复印件或村委会、社区出具的证明及村委会、
社区集体产权证复印件;
(2)使用租用房屋的:房屋租赁书面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租赁有效期限不
少于一年,租赁合同应详细注明地址、面积、租赁期限等内容。被租赁房屋房产
证复印件或村委会、社区出具的证明及村委会、社区集体产权证复印件;
经营场所不低于以下要求:
一类:生产厂房 800 ㎡(含 30 ㎡总成车间)、停车场地 200 ㎡、接待室 80
㎡。
二类:生产厂房 200 ㎡(含 20 ㎡总成车间)、停车场地 150 ㎡、接待室 20
㎡。
5.技术人员汇总表,以及各相关人员的学历、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明等材
料。
技术人员不低于以下要求:
技术负责人员 1 人,具有机动车维修或相关专业的大专(含)以上学历,或
具有机动车维修或相关专业的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具有在机动车维修
企业 5 年以上的工作实践;
业务接待人员 1 人,具有机动车维修专业中职(含)以上的文化水平, 两年以
上机动车维修工作经验,有机动车驾驶证。
质量检验人员 1 人,具有高中(含)以上学历,获得机修人员或电器维修人
员职业资格并连续在该岗位工作 2 年以上, 具有与本企业承修车型相适应的机
动车驾驶证;
机修人员 1 人、电器维修人员 1 人、钣金(车身修复)人员 1 人、涂漆(车
身涂装)人员 1 人,具有初中(含)以上文化程度, 连续从事本岗位工作 3 年以
上,或本专业中职毕业连续从事本岗位工作 2 年以上,或本专业高职(含)以
上毕业连续从事本岗位工作 1 年以上。
6.维修设备设施汇总表;
7.相关维修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
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加盖单
位印章)
8.环境保护措施等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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