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青岛城阳信息港!

联系客服 常见问题 网站地图

发布信息

办理建筑垃圾运输经营业务需要具备的条件

信息编号:4326   更新时间:2021年09月22日 13:22   已被阅读3733次

  青岛市建筑垃圾运输实行特许经营制度,特许经营企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需具备下列条件:

  (1)是青岛市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2)拥有至少8辆专用运输车辆(单台载质量5吨以上);

  (3)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具有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驾驶人员具有与准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

  (4)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

  (5)运输车辆须为符合国家规定的全密闭特种运输车辆;

  (6)运输车辆安装GPS监控设备,纳入市级数字化监控平台进行统一监控;

  (7)具有健全的运输车辆运营、安全、质量、保养和行政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

联系我时请说明是在城阳信息港www.chengyang.cn上看到的!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范女士
  • 电话:18561931732
城阳信息港提示:此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不要相信网上付款和预付款!谨防受骗!

咨询内容(以下内容只代表咨询者观点,不代表城阳信息港的立场)

暂无评论

发布评论

手机浏览本页

手机扫描二维码查看↑

免责声明
该信息由用户自行发布,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发布者负责
强烈建议:拒绝预付费用、选择见面交易、核验证照资质、签订交易合同
城阳信息港不介入任何交易过程,请提高警惕,仔细鉴别与实情是否一致,谨防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