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青岛城阳信息港!

联系客服 常见问题 网站地图

发布信息

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的流程

信息编号:12131   更新时间:2022年06月25日 21:05   已被阅读3083次

1、名称检索:由设立申请人向拟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区(县)司法局提交《律师事务所名称检索登记表》,区(县)司法局审查并出具意见后,报市司法局律管处办理律师事务所名称检索手续。市司法局律管处以书面形式将名称检索结果通知区(县)司法局。
2、提出申请:设立申请人使用核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向拟设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区(县)司法局报送设立律师事务所申请材料。
3、初步审查:区(县)司法局对设立律师事务所的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材料是否齐全出具审查意见,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市司法局审核。

联系我时请说明是在城阳信息港www.chengyang.cn上看到的!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刘雪妮
  • 电话:13156276838
城阳信息港提示:此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不要相信网上付款和预付款!谨防受骗!

咨询内容(以下内容只代表咨询者观点,不代表城阳信息港的立场)

暂无评论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