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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地区办理食品进口备案条件

信息编号:20209   更新时间:2023年03月21日 13:20   已被阅读1055次

食品进口备案条件
(一)填制准确完备的收货人备案申请表;
(二)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食品经营许可
证等的复印件并交验正本。
(三)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四)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
(五)拟经营的食品种类、存放地点。
(六)2年内曾从事食品进口、加工和销售的,应当提供相关说明(食品品种、数量);
(七)自理报检的,应当提供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复印件并交验正本。
(八)需要检验检疫机构核实企业提供的信息后,准予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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