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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办理安防叁级设计施工单位

信息编号:20702   更新时间:2023年04月07日 17:50   已被阅读1041次

安防叁级设计施工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
(二)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需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会保险。企业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
(三)具有较完善的技防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包括职责明确的组织机构和涉及工程质量的采购、设计、施工、维护维修及保密、人员培训等管理制度;
(四)工程勘察、调试和检测仪器设备齐全;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等级确认登记或晋级的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1,山东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等级确认登记审批表;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企业简介;
4,企业章程、保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
5,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简历等相关资料原件以及复印件;
6,设计施工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培训证书、社保证明、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7,营业场所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
8,企业原等级确认登记证书(初办叁级者免);
9,山东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等级确认登记申请表中所列的工程项目的方案论证、监理、检测、验收等材料及相关工程业绩证明;
10,市级公安机关技防主管部门出具的告知登记证明或专家组的考察材料。
11,提交申请材料时,需提供原件,验证受理后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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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系人:李女士
  • 电话:15610023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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