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青岛城阳信息港!

联系客服 常见问题 网站地图

发布信息

设立美容诊所需要的条件

信息编号:11463   更新时间:2022年05月06日 08:20   已被阅读2073次

美容诊所设立的要求:
一、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消毒供应室。
二、人员:
(一)?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医疗美容工作的相应专科医师;
(二)?至少有1名护士。
三、房屋: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二)?每室必须独立。
四、设备:
(一)?基本设备:
美容床???????????????????电冰箱
紫外线灯?????????????????高压灭菌设备
药品柜?
(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五、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联系我时请说明是在城阳信息港www.chengyang.cn上看到的!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黄女士
  • 电话:15192620717
城阳信息港提示:此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不要相信网上付款和预付款!谨防受骗!

咨询内容(以下内容只代表咨询者观点,不代表城阳信息港的立场)

暂无评论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