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青岛城阳信息港!

联系客服 常见问题 网站地图

发布信息

电视剧制作许可

信息编号:30791   更新时间:2024年05月11日 10:23   已被阅读564次

电视剧制作许可
代办费12000?? ?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申请条件
1、下列机构可以申请《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在事先取得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后,可以制作电视剧。
1、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
2、地市级(含)以上电视台(含广播电视台、广播影视集团);
3、持有《摄制电影许可证》的电影制片机构。《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仅限于该证所标明的剧目使用,有效期限不超过180日。特殊情况下经发证机关批准后,可适当延期。
?
?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
2.《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申领登记表》
3.广电总局题材规划立项批准文件复印件
4.编剧授权书
5.申请机构与制片人、导演、摄像、主要演员等主创人员和合作机构(投资机构)等签定的6.合同或合作意向书复印件。其中,如聘请境外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还需提供广电总局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7.《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电视台、 电影制片机构的相应资质证明 企业 复印件
8.持证机构出具的制作资金落实证明

联系我时请说明是在城阳信息港www.chengyang.cn上看到的!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博瑞
  • 电话:13220892508
城阳信息港提示:此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不要相信网上付款和预付款!谨防受骗!

咨询内容(以下内容只代表咨询者观点,不代表城阳信息港的立场)

暂无评论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