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青岛城阳信息港!

联系客服 常见问题 网站地图

发布信息

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信息编号:30633   更新时间:2024年09月30日 11:38   已被阅读1064次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有验资报告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办公用房60平方米,房屋需要有消防许可,
服务需要备案)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联系我时请说明是在城阳信息港www.chengyang.cn上看到的!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丽肖
  • 电话:15726390365
城阳信息港提示:此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不要相信网上付款和预付款!谨防受骗!

咨询内容(以下内容只代表咨询者观点,不代表城阳信息港的立场)

暂无评论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