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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南个体户核定征收

信息编号:18009   更新时间:2023年05月15日 08:00   已被阅读2171次

注册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个人经营所得低至:1.2%,(开3%是专票开100万发票,交4.2万税,开普通发票100万、交1.2万税)
一、核定税率
二、无需进项,可以销售地方建筑材料。
三、银行代办法人无需到场
四、可以开3%的专用发票
园区免费为入住企业提供工商注册,税务登记,预约银行开户,代理记账,发票托管等服务。
稳定园区,合作多年18366264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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