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省兽药GSP检查验收申请表》(原件1份,复印件3份);
2、《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原件1份,复印件3份);
3、《兽药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新开办企业除外)(原件1份,复印件3份);
4、企业实施兽药GSP运行情况的自查报告(原件1份,复印件3份);
5、企业组织机构(直营连锁型企业提供连锁企业名单)和人员情况表(原件1份,复印件3份);
6、企业经营场所、仓储、验收养护等设施、设备情况表(原件1份,复印件3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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