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的生产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 具有能满足生产需要的生产场所和技术力量;
3、具有能保证产品安全防护性能的生产设备;
4、 具有能满足产品安全防护性能要求的检测检验设备;
5、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6、具有产品标准和相关技术文件;
7、其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联系我时请说明是在城阳信息港www.chengyang.cn上看到的!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崔经理
- 电话:18765925821
城阳信息港提示:此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不要相信网上付款和预付款!谨防受骗!
咨询内容(以下内容只代表咨询者观点,不代表城阳信息港的立场)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