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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建筑垃圾运输经营业务需要具备的条件

信息编号:4326   更新时间:2021年09月22日 13:22   已被阅读3581次

  青岛市建筑垃圾运输实行特许经营制度,特许经营企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需具备下列条件:

  (1)是青岛市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2)拥有至少8辆专用运输车辆(单台载质量5吨以上);

  (3)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具有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驾驶人员具有与准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

  (4)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

  (5)运输车辆须为符合国家规定的全密闭特种运输车辆;

  (6)运输车辆安装GPS监控设备,纳入市级数字化监控平台进行统一监控;

  (7)具有健全的运输车辆运营、安全、质量、保养和行政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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