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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阳办理护理院

信息编号:22221   更新时间:2023年06月02日 13:09   已被阅读1034次

护理院?
一、?床位:
床位总数在2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
至少设有治疗室、注射室、处置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6名护理人员;
(二)?每10床至少配备1名具有主管护师职称以上的护士;
(三)?护士与护理员之比为1:2;
(四)?至少有1名专职或兼职的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五、?设备:
(一)?病房床单元设备同一级综合医院;
(二)?有必要的医疗护理用具及设备;
(三)?有物品、环境的消毒和灭菌设备;
(四)?有洗澡设施;
(五)?有30年治疗护理记录及文件保存条件;
(六)?有与开展的服务项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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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系人:张会计
  • 电话:15621057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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