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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亭办理单位食堂

信息编号:21818   更新时间:2023年05月17日 15:39   已被阅读932次

办理单位食堂注意的事项:
1.设置单独的食品留样区:学校食堂、集体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的一次性聚餐,应对食品进行留样,以便于必要时检验。
2.凉菜加工:必须设立专间,及缓冲间,紫外线消毒等,空调,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
3.人员需要5人以上的健康证
4.生食、熟食一定要分开
5.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
6.要三个水池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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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系人:张会计
  • 电话:15621057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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