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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地区办理民办非学历培训学校的基本条件

信息编号:4635   更新时间:2021年06月01日 08:43   已被阅读3524次

(1)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合格的教师一个专业2个教师资格证;

(3)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200㎡办公教学场所,必须有消防验收批复及设施、设备;

(4)有必备的办学资金40万元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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