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者申请者租用的、
租 期不少于 1 年的营业用房;营业用房应当满足申请者业务经营的需要;
(房子必须是商业用房)
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①2 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②传真机、复印机;
③ 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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