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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体药店的条件

信息编号:2033   更新时间:2020年09月14日 11:21   已被阅读3654次

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执业药师一名,普通药师一名。

     2、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以及卫生环境;实际经营面积大于100平方米。

     3、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质量,售后,养护齐全。

    4、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需要资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拟设营业场所及周边卫生环境等情况,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

    3、拟经营药品的范围。

    4、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聘书。

    5、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陈列、仓储的设施设备目录,

    6、企业组织机构情况 。

    7,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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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系人:范女士
  • 电话:1856193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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