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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办理化妆品生产许可的条件

信息编号:10762   更新时间:2022年03月25日 13:15   已被阅读2309次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业主)身份证明,属委托办理的,提供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包括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3.化妆品生产场所合法使用的证明材料;
4.生产场所(包括质量检验场所)的平面布局图,生产产品品种目录,生产工艺流程简图(注明主要质量控制点和控制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和检验仪器的目录及其用途的资料;
5.生产车间空气质量、生产环节和生产用水卫生质量检测报告;
6.自身卫生管理组织、管理制度等资料;
7.从业人员名单和健康检查情况,卫生管理人员、检验人员的资质证明材料;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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